常言道 人不能在同一个地方摔倒两次 一次教训,终身教育 但是 有的人就是要在违法线上来回“蹦跶” 这时候就需要重拳出击 绝不容忍! 2023年4月18日晚,李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在喝酒后心存侥幸开车上路,不料却被交警查个正着。 
2023年4月18日20许,达州市渠县公安交警在渠县賨都大道西段查获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民警当场对驾驶人李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显示结果为2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随后,民警在核实驾驶人信息时,发现驾驶人李某于2022年8月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查处过,此次酒驾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没想到,仅隔一年该驾驶员已把教训扔在脑后且不知悔改,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行为其进行了相应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道路千万条 安全第一条 希望广大驾驶人自觉做到 “珍爱生命,拒绝酒驾” 不酒驾才能久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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