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晚,驾驶员王某在岳父家中与家人团聚时喝了点红酒。由于当晚要回万源家中照顾年迈的母亲,饭后,自持驾车技术好的王某认为不会出事更不会遇上交警,便执意开车回家,结果刚下收费站便被高速交警查获。
经检测,驾驶员王某当晚的酒精含量为35mg/100ml。令人惊讶的是,王某在2022年2月在同一地点驾驶同一车辆,同样因为酒驾被处以罚款19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去年9月才刚刚通过考试领回驾照。
王某此次被查属于再次饮酒驾车,民警对王某进行了严厉地批评教育,并对其开具罚款1500元,吊销驾驶证,拘留5天的处罚。
“站住,停车接受检查……”1月24日晚,四川高速公安五分局八大队依托宣汉收费站开展日常检查时,一辆琼A小型汽车突然加速企图强行冲关,被民警制止。
“我没有开车,我刚才一直在这里等人。”面对民警的询问,驾驶员一直狡辩称自己没有开车,车子也一直停在路边并未移动。但当民警出示随身佩戴的执法记录仪,并清楚的看到其驾驶的镜头时,驾驶员只得承认。
调查中,驾驶员始终拿不出驾照,其一系列的反常行为引起了执勤民警的警觉。“请您熄火下车接受检查。”正当执勤民警打开车门时,一股淡淡的酒气扑面而来。经过对该驾驶员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6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面对铁证,驾驶员终于坦白了自己无证酒驾并企图蒙混冲关的违法事实。
经查,驾驶员当晚与家人聚餐时喝了点酒,因为自认酒量好,便强行驾车返回宣汉,不料下高速收费站时遇上民警检查。为躲避检查,惊慌失措的他向右急打方向盘,想从旁边车道驶离,最终被执勤民警制止。
四川高速公安五分局八大队执勤民警对该驾驶员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并对其开具了强制措施凭证作进一步处理。
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1月24日公布,春节假期前3天,全国查获酒驾醉驾1万余起。全文如下:春节期间走亲访友、聚餐聚会明显增多,酒驾醉驾风险尤为突出。各地公安交管部门按照全国统一部署,结合本地情况特点,每天严查酒驾醉驾。春节假期前三天,全国查获酒驾醉驾1万余起。酒驾醉驾害人害己。去年春节假期发生的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中,酒驾醉驾肇事占了一半。今年大年初一,安徽省六安市霍邱县一辆小客车碰撞路边行人,造成3人死亡,经查驾驶人为醉酒驾驶,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187毫克。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提示,春节假期不长,亲人团圆不易,莫因酒驾遗憾终生。广大驾驶人要时刻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也希望亲朋好友互相提醒,高高兴兴团聚,平平安安回家。酒精会麻痹人体机能,包括视觉、触觉,影响判断和操作能力等,让驾驶行为变得危险。
- 视觉:一般人在正常状态下的视野可达到180度,但如果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0.08%,视野就会缩小。在这种情况下驾车极易产生危险。
- 触觉:饮酒后,人的手、脚触觉能力会大大降低,可能导致驾驶人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 判断和操作能力:饮酒后,人对声、光等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无法准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 疲劳程度:饮酒后,人会出现困倦、短暂睡眠等情况,无异于“闭眼开车”,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酒精会麻痹人的心理,让驾驶人轻视甚至无视酒驾的危害。- 自以为没醉:饮酒后,一些人容易出现超乎寻常的“自信”,自认为还能够开车,对酒驾危害重视程度不够、防范心理较差。
- 心存侥幸:一些驾驶人认为“不会那么巧碰上交警”,甚至还有驾驶人认为“就开一小段没事”。但谁也无法预料危险的发生,喝酒不开车是驾驶人应当具备的最基本的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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