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境外犯罪人员家属:
你们好!今天,我们怀着对您和您家庭的关怀之情,给您写这封信,既是一种责任,也是情感使然。
春节将至,一家人团团圆圆、和和美美过新年是中华民族的传统习俗。当你们的同事、邻居、朋友阖家欢聚、共享天伦的时候,你们的亲人却因一时冲动、一念之差触犯法律,而逃亡在外、漂泊在异国他乡,造成有幸福的家而不敢回、有父母在而不能尽孝、有听话的儿女而不能相亲、有知心的朋友而不能相聚的痛苦现状。
在你们想念家人团圆的同时,漂泊在外的亲人同样也在想念着你们。“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背井离乡的他们,身上背负更多的是常人难以想象的精神折磨、思想压力、心灵谴责。一有风吹草动,便会精神紧绷,食不香睡不着;一有警车鸣笛,便会担惊受怕,惶惶不可终日。同样,作为涉境外犯罪人员的家属,你们也承受着夫妻离别、妻离子散、思亲念故等心理煎熬和沉重生活负担,不能体验家人的关爱、家庭的温馨、家园的幸福。这样的日子是你们忍心看到的吗?这样的生活是你们想一辈子过下去的吗?
当前,全市公安机关正在开展专项追捕行动,采取更大声势、更大规模、更凌厉的措施、更坚决的手段全力追捕涉东南亚等境外违法犯罪人员。你们应当明白,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在“地球村”时代,逃避不能解决问题,特别是如今科技信息技术高速发展,任何角落都难逃法眼的监视,缉捕归案是迟早的事,不如勇敢去面对。你们应当清楚,“躲得了初一,躲不过十五。”只要触犯了法律,无论如何逃避,如何拖延时日,即便逃到天涯海角,其结果也只有一个,那就是落入法网,难逃法律的公正审判。
我国历来实行“坦白从宽,抗拒从严,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既坚持打击负隅顽抗、继续作恶之徒,又给人以悔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这些有“温度”的法律条文,给涉境外犯罪人员指出了一条明路。而作为家属,希望你们能够认清形势、权衡利弊,以大义为重、以亲情为念,积极行动起来,规劝亲人尽快回国、主动投案,接受调查,结束他们提心吊胆的生活,挽救他们迷途知返的心灵。在此,也奉劝涉境外犯罪人员,切莫犹豫不决、错失良机,早一天自首就能早一天走出阴影;多一份主动,就能多一份希望。只有投案自首,才能争取宽大处理;只有投案自首,才是最佳的选择。同时,我们也正告那些包庇、窝藏、资助或者提供其他便利条件帮助涉境外犯罪人员的亲属,玩火者必自焚,与法律对峙,终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浪子回头金不换”。现在,机会就摆在你们面前。希望在各位家属的亲情规劝和思想动员下,涉境外犯罪人员能够放下心理包袱,把握难得机遇,作出明智选择,回国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早日与家人团聚!我们也应该相信,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政策感化、法制教育,你们的亲人一定会痛改前非、洗新革面,重拾人格尊严,重获社会尊重,重温亲情友爱,重建生活信心,重燃斗志梦想,重归美好前途!
如果需要帮助,请拨打电话110或到就近的公安机关咨询。
达州市公安局
2022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