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公安局关于涉境外违法犯罪线索 举报奖励的通告 为有效遏制外流犯罪严峻态势,充分调动全市人民群众参与防范打击涉境外违法犯罪活动的积极性,进一步净化社会风气,有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达州市公安机关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对举报涉境外违法犯罪线索的有功人员予以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提供达州市范围内涉东南亚等境外违法犯罪人员线索,将予以奖励。 二、举报奖励标准 举报诈骗、偷渡、黑灰产违法犯罪活动线索,按下列标准给予举报人一次性奖励(以人民币计算): (一)举报在东南亚等境外组织从事电信网络诈骗及黑灰产活动的,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每1名犯罪嫌疑人奖励1000元;每1名组织者奖励3000元。 (二)举报运送、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犯罪线索的,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每1名偷渡者(非法进、出我国国边境),奖励500元;每1名组织者(俗称“蛇头”),奖励2000元。 (三)相关线索已获得其他部门同类奖励的,不重复奖励;对不同人员就同一线索进行举报的,按举报时间顺序对首位举报人予以奖励。 (四)由办案单位所在的县级公安机关兑现奖励。 三、举报方式 拨打110报警电话或到公安机关向民警当面举报。 四、相关规定 (一)警方将严格为举报人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和人身安全。举报信息必须真实、有据可查;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虚构事实恶意举报、诽谤诬告陷害他人或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二)本通告内容与最新法律法规不一致的,以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三)本通告由达州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1年。 达州市公安局 2022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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