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严抓严管,坚决整治消防安全领域顽瘴痼疾。
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深化全省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成果运用,紧紧围绕“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经营体、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开展排查整治。
要聚焦畅通生命通道,对安全疏散条件不足,以及占用、堵塞、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等问题进行集中整治攻坚,曝光典型隐患和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要强力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严厉打击非法改装、进楼入户充电、乱停乱放等违法违规行为。
要综合施策,着力强化防灾减灾应急响应。
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聚焦山洪灾害危险区、地质灾害风险区和隐患点、在建工程工棚营地、山区道路沿线、旅游景区、水库水电站等重点区域,加大巡查排查力度,细化实战化防灾预案。
要全过程落实落细预报、研判、预警、叫应、避险、安置、评估、返回等措施,严格执行“三避让”“三个紧急撤离”刚性要求,果断组织受威胁群众转移避险,做到应转早转、应转快转、应转尽转。
对山洪泥石流等灾害风险高的山区沟谷地带,要根据风险预警等级和地形地貌特点,合理确定避险撤离范围,留足安全转移时间。
对非预警区域风险点位,建立24小时现场值守、短临预警、临灾“叫应”机制。
在突发强降雨的情况下,第一时间通过电话、网络社交群、村村通喇叭以及敲锣打鼓、上门喊醒等方式,快速组织转移避险,及时核实转移情况,加强避险点管理,严禁人员擅自离开。
要抓紧推进增发国债防灾减灾项目实施,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发挥防灾减灾作用,提升本质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