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有学前教育收费、义务教育收费、普通高中教育收费、中等职业教育收费四大类教育收费。
公办幼儿园保教费分为六个等次标准:省级示范幼儿园1500元/生·期,市级示范城镇幼儿园1050元/生·期;市级示范乡镇幼儿园950元/生·期;县级示范幼儿园680元/生·期;未评级别幼儿园500元/生·期;村小幼儿班300元/生·期。
民办幼儿园分为普惠性幼儿园和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普惠性幼儿园执行政府指导价,民办普惠性幼儿园不得超过政府指导价;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由幼儿园自主决定(川委厅〔2019〕55号)。 发改价格〔2011〕3207号规定:幼儿园对入园幼儿按学期收取保教费,不得跨学期预收。 幼儿园为在园幼儿生活提供伙食的,可收取伙食费(含点心费)。幼儿园收取伙食费属于服务性收费,幼儿园要按月收取,按月结清,多退少补。每学期末应向家长公布帐目,不得营利。 幼儿园选用园服应在深入论证和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确定是否选用园服。选用园服的幼儿园要建立以幼儿园和家长委员会为主体,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等多方参与的园服选用组织,负责具体选用、采购工作。幼儿园收取园服费属于代收费项目,幼儿园要据实代收取,不得营利。 发改价格〔2011〕3207号和川发改价格〔2012〕46号)规定:幼儿园收取的伙食费和园服费不得与保教费一并统一收取。
有学费和住宿费、教辅材料费、课后服务费、伙食费、校服费、研学旅行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等。 公办普通中小学学费和住宿费:免费,民办中小学学费和住宿费:实行备案审批,由县发改部门审批。 义务教育选用教辅材料要严格按照《四川省中小学教科书选用管理实施细则》(川教〔2015〕27 号)文件要求,坚持“省定、市选、生用”原则,学生自愿购买列入《四川省中小学教辅材料目录》的教辅材料。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取教辅材料费属于代收费项目,学校据实代收取,不得营利。目录之外的教材及教辅材料,学校、家长委员会均不得统一征订或代购。 公办中小学课后服务费:城区小学不超过160元/生·月,初中不超过180元/生·月;乡镇小学不超过130元/生·月,初中不超过150元/生·月。目前公办中小学已经在开展课后服务,民办学校暂未开展课后服务。 早晚餐:学校通过成本核算确定标准。午餐(营养餐X部分):小学生不高于3元/生·天,初中生不高于3.5元/生·天。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取早晚餐伙食费属于服务性收费项目,学校要通过成本核算按学期或月收取,据实结算,不得营利。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选用校服,学校应在深入论证和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确定是否选用校服。选用校服的学校要建立以学校和家长委员会为主体,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社会代表等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负责具体选用、采购工作。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取校服费属于代收费项目,学校要本着学生自愿购买的原则,学校按实代收取,不得营利。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展研学旅行必须报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学校开展研学旅行收取的费用属于代收费项目,学校要按实代收取,不得营利。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取基本医疗保险费属于代收费项目,学校要按据实代收取。 川发改价格〔2019〕246号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禁将讲义资料、试卷、电子阅览、计算机上机、取暖、降温、饮水、校讯通、校园安全保卫等作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必须坚持学生和学生家长自愿原则,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必须坚持非营利原则,按学期或按月据实结算。
有学费、住宿费,教材费和教辅材料费,作业本费,伙食费,研学旅行,军训服装费及校服费,基本医疗保险费,体检费等。 公办普通高中学费分三个标准:省级示范高中:450元/生·期,市级示范高中:320元/生·期,农村高完中:260元/生·期。住宿费按隶属关系由县发改部门会同教育、财政部门,按照程序报上级发改部门审批。
民办普通高中分为非营利性民办高中和营利性民办高中,非营利性民办高中学费和住宿费实行备案审批制,由发改部门审批;营利性民办高中学费和住宿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普通高中阶段学校收取教材费和教辅材料费有哪些规定? 川发改〔2019〕246号规定:普通高中学生自愿购买选定列入《四川省中小学教辅材料目录》教辅材料以及普通高中学生自愿购买选定列入《四川省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教材。普通高中阶段学校收取的教材费和教辅材料费属于代收费项目,学校按实代收取,不得营利。目录之外的教材及教辅材料,学校、家长委员会均不得统一征订、代购。 普通高中阶段学校收取作业本费属于代收费项目,学校按达州市确定代收费标准收取。 普通高中阶段学校收取伙食费属于服务性收费,学校要通过成本核算确定标准,按学期或月据实结算,不得营利。 普通高中阶段学校开展研学旅行必须报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学校开展研学旅行收取的费用属于代收费项目,学校要按实代收取,不得营利。 普通高中阶段学校收取军训服装费及校服费有哪些规定? 普通高中阶段学校选用校服,学校应在深入论证和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确定是否选用校服。选用校服的学校要建立以学校和家长委员会为主体,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社会代表等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负责具体选用、采购工作。普通高中阶段学校收取校服费属于代收费项目,学校要本着学生自愿购买的原则,学校按实代收取,不得营利。普通高中阶段学校高一新生军训服由政府统一采购,学生不缴纳军训服费用。 普通高中阶段学校收取基本医疗保险费属于代收费项目,学校要按据实代收取。 普通高中阶段学校收取体检费属于代收费项目,学校要按照医疗服务价格标准据实代收取。 川发改价格〔2019] 246号〕规定,普通高中阶段学校收取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不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服务性收入由学校根据实际支出列支,代收费资金由学校全部转交提供服务的单位,不得计入学校收入。
学费,住宿费,教材费,伙食费,军训服装费、校服、需统一的特殊专业服装或制服,基本医疗保险费,体检费等。 按照《四川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所有在校学生免除学费(其他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一、二、三年级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学校标准给予补助。民办学校经批准的学费标准高于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公办中等职业学校住宿费收费标准按隶属关系由县发改部门会同教育、财政部门,按照程序报上级发改部门审批。
非营利性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实行备案审批制,由发改部门审批。营利性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实行市场调节价。 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收取教材费属于代收费项目,学校按实代收取,不得营利。 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收取伙食费属于服务性收费,学校要通过成本核算确定标准,按学期或月据实结算,不得营利。 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收取军训服装费、校服、需统一的特殊专业服装或制服有哪些规定? 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收取校服、需统一的特殊专业服装或制服费属于代收费项目,学校要按实代收取,不得营利。中等职业教育学校一年级新生军训服由政府统一采购,学生不缴纳军训服费用。 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收取基本医疗保险费属于代收费项目,学校要按据实代收取。 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收取体检费属于代收费项目,学校要按照医疗服务价格标准据实代收取。 学校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应坚持学生自愿和非营利原则,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不得与学费、住宿费合并统一收取,不得从中牟利。
来源:渠县教育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