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达州市中院领导及执行局赵法官、谢法官:
您们好!
金风送爽,丹桂飘香,值此今日,我们一行人员代表渠县迎宾1号B区全体业主,怀着十分激动的心情,前来达州市中院,对依法解决渠县迎宾1号B区项目60户居民住宅问题,表示最真诚的感谢!
贵院在办理“四川渠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渠县迎宾1号B区项目经济纠纷案件中,于2019年3月诉讼保全查封了该项目未销售的商业房及已销售未网签备案的60户居民住宅商品房以及12户商业房,导致整个小区无法办理产权证,引发了群众的强烈反应。部分群众到县政府,省信访办进行上访,引起了县委政府的高度重视。
经渠县县委工作组、渠县谦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及业主代表多次前往贵院,与办案法官交流沟通后,贵院领导和办案法官高度重视,中院执行局局长亲自主持协调,在执行四川省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川17执恢5号的过程中,执行法官赵斌、谢拥军二同志不畏酷暑,秉公执法,多次深入现场每家每户进行调查,对已经销售但还存在争议的60户住宅商品房的实际情况,摸清案情,找准、找实问题关键,切实认真研究解决方案。目前,已有33户住宅解封解押并网签备案,下一步将办理《产权证》;还有27户住宅和12户商业,因抵押银行贷款尚未解封,大家正在寻求解决办法,相信很快就有结果。法官们的这种一心为民办实事的精神,求和谐的工作态度,赢得了业主及各方的尊重,这一结局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以人为本、司法为民、强化群众观念,重视群众诉求,关注群众感受,自觉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理念,也为建设和谐社会树立了一个优秀的典范。通过这个案件,我们既深刻地感受到了法律的权威与神圣,也深深为贵院这个优秀文明团队的敬业精神所感动。
最后,我再次代表渠县迎宾1号B区全体业主,向贵院全体法律工作者致以最崇高的谢意,并祝各位身体健康、工作顺利,合家欢乐!
迎宾1号B区全体业主呈
2023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