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渠县

标题: 最高罚3万元!3月1日起,快递不得擅自放驿站 [打印本页]

作者: 小格格    时间: 2024-2-28 10:44
标题: 最高罚3万元!3月1日起,快递不得擅自放驿站

3月1日起,

快递不得擅自

放驿站、快递柜!


3月1日起,由交通运输部公布修改后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2023年第22号令,以下简称《办法》),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2月27日,记者从市邮政管理局了解到,该局已向全市30家邮政快递企业发出提示书,要求大家迅速学习新规并参照执行。



《办法》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推进快递包装标准化、循环化、减量化、无害化,避免过度包装。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优先采购有利于保护环境的产品,使用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包装产品,不得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塑料制品。


《办法》要求,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未经用户同意,不得代为确认收到快件,不得擅自将快件投递到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快递末端服务设施。

《办法》指出,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未经用户同意代为确认收到快件的;
•未经用户同意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的;
抛扔快件、踩踏快件的。




市邮政管理局要求全市各邮政快递企业要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办法》的重要性,严厉打击违反快递服务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指出,市邮政管理局将深入各邮政快递企业开展《办法》的宣贯,增强企业知法懂法、自觉守法意识,切实提高服务质量,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作者: 马姐姐的邹哥哥    时间: 2024-2-28 18:38
了解
作者: 马姐姐的邹哥哥    时间: 2024-2-28 18:38
知道了
作者: 马姐姐的邹哥哥    时间: 2024-2-28 18:38

作者: 马姐姐的邹哥哥    时间: 2024-2-28 18:38
明白
作者: 浅秋    时间: 2024-3-6 08:39
路过
作者: 浅秋    时间: 2024-3-6 08:40
了解
作者: 夜雨微澜    时间: 2024-3-8 09:33
路过
作者: 夜雨微澜    时间: 2024-3-8 09:33





欢迎光临 幸福渠县 (http://qx.dz169.com/) Powered by Discuz! X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