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工作,根据达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达州市卫生健康系统打击整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落实方案》的通知、渠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渠县未成年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渠未领办〔2023〕8号)、渠县卫生健康局《2023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责任分工实施方案》(渠卫办发〔2023〕281号)等文件精神,我中心于12月29日召开了2023年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工作会议。中心党支部书记何博主持会议,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及职工50余人参会。 
会上何博领学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犯罪法》、《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他指出,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必然要求,是促进广大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有力保障,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进程的重要步骤,一定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重要意义。 何博强调: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到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培养好少年儿童是一项战略任务,事关长远”,要求“全社会都要了解少年儿童、尊重少年儿童、关心少年儿童、服务少年儿童,为少年儿童提供好的社会环境”。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等重要指示,都是站在全局和战略高度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导航定向,为我们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前进方向,我们必须深刻领会,坚持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切实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全过程中。 何博要求:根据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中心实际,持续做好未成年人传染病防控工作,着力抓好入学入托接种证查验工作,及时完成补种,开展预防接种率调查工作,切实了解掌握预防接种现状,督导各预防接种门诊完成漏种儿童补种,提升接种率;抓好学校新生入学结核病筛查,落实校内结核病人的管理;抓好卫生监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针对监测出的风险食品、有害因素进行研究,制定整改举措,加大不合格水样供水机构的卫生学调查及现场指导力度。用我们的实际行动,把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对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要求落到实处,强化责任意识、自觉担当尽责,为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推动我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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