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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员
夏某某生产有毒、有害食品案
将“地沟油”掺入火锅底料
简要案情
夏某某在担任通川区达人街某火锅店厨师期间,将顾客食用后的火锅底油进行回收并熬制提炼(俗称“老油”)进行存放,再将其添加进新鲜火锅锅底中提供给顾客食用。后被执法机关查获。
判决结果
被告人夏某某犯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且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杨某某生产有毒、有害食品案
将松香用于食品用工
将融化的松香敷裹在屠宰的家禽身上进行加工脱毛,后被执法民警当场查获。
现场扣押的松香经提取后,送往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进行鉴定,鉴定结论为:该类物质不能用于食品加工。
被告人杨某某犯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被告人杨某某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食品安全关乎到大家的
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广大商家要严格认真履行义务
做好食品安全保障
消费者们也要提高安全意识
发现问题及时投诉举报
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让我们共同维护达州的食品安全!
来源: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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