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在“夏季行动”期间 通川公安为15名被欠薪劳动者 追回了15万余元的劳动报酬 并全部返还到他们手上 ▼▼▼ 事情是这样的 罗某系达州市某装饰公司法人 该公司先后多次拖欠 劳动者张先生、王先生等15人工资 共计15万余元
为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分局复兴派出所 接区劳动部门移交案件后 经多次联系罗某无果 于2022年7月进行立案侦查 并经进一步走访调查后 对罗某进行网上追逃
今年3月25日 罗某于湖南永州落网 后顺利押解回达 面对民警的讯问 罗某对其以逃匿方法 逃避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 罗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8月8日 通川公安举行薪资返还大会 将15名劳动者被拖欠的15万余元工资 全部返还到他们手上 拿回工资的他们说—— “今天能拿到工资 能高高兴兴的回家有个交代 感谢你们,感谢派出所 好样的!”
警方提醒 用工单位负责人务必诚信守法经营 及时支付劳动者报酬 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 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同时 广大劳动者朋友如遇到欠薪问题 应及时向劳动部门投诉举报 依法理性反映诉求 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规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