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灯停,绿灯行,黄灯闪烁不抢行 闯红灯是非常危险的行为 然而总有人心怀侥幸 觉得闯个红灯没什么大不了的 殊不知,这一行为已将自己置于危险之中 近日,彭某驾驶川S2***9二轮电动车从渠县渠中方向往渠县八濛山方向行驶,行驶至渠县庆丰大道北段翼徳大桥北桥头十字交叉路口时,与罗某驾驶的川S6***7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彭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民警到达现场后,电动车驾驶人彭某已被送往医院救治,民警随即调取现场周边的监控,监控画面显示:电动车驾驶人彭某未佩戴安全头盔由西往东方向行驶,行驶至事故路口时,径直闯红灯通过路口,此时罗某驾驶小型轿车未保持安全车速在同路口从右侧方驶来,因避让不及,电动车瞬间被撞飞。该起事故中,电动车驾驶人彭某未按交通信号灯通行,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承担事故主要责任,罗某承担次要责任。

交通信号灯的主要作用是科学分配车辆、行人的通行权,使之安全、有序通行,闯红灯严重破坏了路权分配规则。无论是行人、非机动车还是机动车的闯红灯行为都会增加路口交通冲突,增加事故发生概率,危害极大。交通法治意识淡薄 ,视法律为儿戏,随意闯红灯,既破坏了社会公共秩序,也极大损害了社会文明风尚。
通过路口时一定要减速慢行,注意观察,遵守交通信号灯指示,没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要观察交通标识和标线,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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