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工作的通知》(川卫规〔2023〕2号)相关要求,自2023年4月1日起,从业人员预防性体检工作,由渠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渠县妇幼保健院)承担。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渠县妇幼保健院体检科
(渠县天星街道东大街文峰路76号一楼停车场旁)
渠县妇幼保健院
周一到周五上午(工作日作息时间)
体检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
体检人员双手请勿涂指甲油。
周一到周五下午(工作日作息时间)
周一体检人群:
周五下午
周二到周五体检人群:
第二周周一到周五下午
健康证是预防性健康检查证明,证明受检者具备从业规定的健康素质。
预防性体检主要涉及八类行业的从业人员,为:食品生产经营,药品生产经营,化妆品生产,消毒产品生产,饮用水生产供应,餐(饮)具集中消毒、供水设施消毒,公共场所服务的从业人员。
具体为:
1.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
2.直接从事挤奶工作或生鲜乳收购和乳制品生产的人员;
3.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与餐(饮)具直接接触的操作人员;
4.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中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
5.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
6.直接从事饮用水生产供应、卫生管理、供水设施清洗消毒、水质处理器(材料)生产的人员;
7.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的人员;
8.直接从事消毒产品生产的操作人员;
9.其他依法需要进行预防性体检的人员。
第1-6类从业人员必筛疾病包括:痢疾、伤寒和副伤寒、病毒性肝炎(甲型、戊型)、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疾病。
第7类从业人员必筛疾病包括:痢疾、伤寒和副伤寒、病毒性肝炎(甲型、戊型)、活动性肺结核以及手癣、指甲癣、手部湿疹、发生于手部的银屑病或鳞屑、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疾病。
第8类从业人员必筛疾病包括:痢疾、伤寒和副伤寒、病毒性肝炎(甲型、戊型)、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手癣、指甲癣等疾病。
《合格证》在全省范围内有效,有效期1年。
《合格证》距失效期1个月以上的从业人员,省内体检机构不再接受预约申请和重复体检。
体检机构对体检不合格者,出具体检报告,告知情况,并可以提出建议。从业人员在《合格证》有效期内从事同类别或必筛疾病要求相同的岗位,不需重复进行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