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集中推进16件群众身边具体实事的相关要求,为遏制教育领域校园餐、教辅征订、校服管理等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辅材料征订、校服管理工作,巩固“校园餐”集中整治成果,切实维护学生及家长合法权益,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问题线索。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3.违规扩大教辅征订范围、超量征订或搭售非目录内材料。4.学校或个人收受教辅发行机构回扣或其他利益输送行为。2.校服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如甲醛超标、面料不合格等)。3.校服价格虚高、未明码标价、收取不合理费用或未实行先服务后收费。6.收取的校服费未入账核算,账外账,私设“小金库”。2.违规采购食材、以次充好,使用过期、变质食材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食品等行为。3.食品原材料进货、贮存、加工、供餐等过程不符合有关卫生要求。4.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食品留样等制度不严格,以及质量把控不合规,餐饮具清洗消毒不到位等问题。5.收取的学生膳食资金未入账核算,账外账,私设“小金库”。1.电话举报:0818 - 7322439(工作日8:30 - 17:00)。2.信访地址:达州市渠县和平街19号政府办公大楼2楼纪工委办公室。3.邮寄地址:达州市渠县和平街19号(邮编:635204)。4.举报邮箱:scqxjyj@126.com(保密举报人信息)。2.正在或者已经履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访等程序的。2.线索需真实、客观,尽量提供具体时间、地点、人员及证据材料(如票据、照片等)。3.不得捏造、歪曲事实或诬告陷害他人,违者依法追责。对征集到的问题线索,一经查实,将给予举报人一定奖励,对违纪违规行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及人员责任。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渠县教育局 202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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