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张华代管刘荣住房期间,擅自投资8万元将刘荣住房修缮一新,加盖两间厢房。刘荣退休返回原籍,让张华腾还房屋。张华要求刘荣支付他8万元投资,刘荣断然拒绝。二人纠纷咋解决呢?
【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二条规定:因加工、附合、混合而产生的物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规定;法律没有规定的,按照充分发挥物的效用以及保护无过错当事人的原则确定。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或者确定物的归属造成另一方当事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或者补偿。 【释法】张华代管期间,擅自投资8万元将刘荣住房修缮一新,加盖两间厢房,违背刘荣真实意愿;张华应当承担不利后果。但张华投资修缮是善意的有价值的,恢复原状不利于社会财富保护和价值利用,刘荣可给予适当补偿,获得修缮添附。 【案例】咱们应该怎样处理好、保护好农村集体土地涉及的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三个权利关系呢?
【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九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 第三百四十一条流转期限为五年以上的土地经营权,自流转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土地经营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释法】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前提条件是承包方与发包方签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以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然后进行层报审批合格后,方可登记发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需查明转让方是否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这可增加土地流转交易的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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