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自己也不用, 没啥损失还能得笔钱, 何乐而不为?” 抱着这样的想法 渠县静边一男子把自己的银行卡 “出借”给网上认识的“客服”
不料却落入诈骗分子的圈套 一步步沦为诈骗分子的帮凶 最终成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 犯罪嫌疑人 惹祸上身
2023年4月11日 渠县公安局静边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 辖区居民刘某龙 (男,35岁,渠县静边镇人) 银行卡流水有异常
遂立即通知其来派出所核实 该男子来到派出所后 民警经过核实 发现
经查: 刘某龙在今年3月将银行卡 借给网上认识的“客服”用于转账 以此获得提成 却不曾想“出借”银行卡的4小时内 竟成为网络犯罪的“帮凶” 不要为一时贪念,就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卡、手机卡等账户出借、出售给他人或帮他人进行转账,不仅助纣为虐,给电信诈骗受害人造成巨大损失,还涉嫌违法犯罪。广大群众要加强自我防范意识,远离电信诈骗陷阱,同时警惕“借卡”“跑分”“刷单”“钓鱼”等情形,不为网络信息犯罪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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