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关将至 年味渐浓 爆竹声声辞旧岁 又有些人想暗戳戳地备点烟花爆竹 管它禁燃不禁燃 春节时过把烟花爆竹瘾了

也有人眼馋烟花爆竹的高收益 心存侥幸、顶风作案 妄想通过非法经营、贩卖烟花爆竹谋取利益 趁这个机会“捞”一笔 对这些违法违规行为 渠县公安:坚决打击!!!
在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之际 渠县公安持续大力开展 烟花爆竹“打非治违” 和禁燃禁放专项整治工作 切实保障好 公共安全和群众人身财产安全 



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张洪波督导检查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渠县公安局联合县应急局、市场监管局对禁放区持续加强烟花爆竹禁放宣传和督导检查工作 未经许可 无论是生产、运输、存储 还是销售、燃放 都将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罚 
2022年12月26日10时许 渠县公安局渠江派出所民警 在开展烟花爆竹安全检查时 发现刘某君所经营的百货门市内 存放着“超人玩具炮”、“摔雷”等 易燃易爆物资 民警当场将这些易燃易爆物资 进行了扣押 刘某君因非法运输、储存易燃易爆物资 被公安机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2022年12月31日15时许 渠县公安局天星派出所接110转警称: 在渠县合力镇合力社区处 有大量的烟花爆竹 堆放在民房里 接警后 民警迅速赶往现场 经查: 田某涛(男,40岁,渠县人) 在老家非法储藏了100余件烟花爆竹 (大圆形爆竹41件,小圆形爆竹71件 组合型方箱烟花65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三十条之规定 违法行为人田某涛 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2023年1月17日 渠县公安局天星派出所 在与治安大队联合执法中发现 郭某(男,45岁,渠县人) 在天星街道非法储存、售卖烟花爆竹 已对其进行口头训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