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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自己也不用,
没啥损失还能得笔钱,
何乐而不为?”
抱着这样的想法
渠县静边一男子把自己的银行卡
“出借”给网上认识的“客服”
不料却落入诈骗分子的圈套
一步步沦为诈骗分子的帮凶
最终成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
犯罪嫌疑人
惹祸上身
2023年4月11日
渠县公安局静边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
辖区居民刘某龙
(男,35岁,渠县静边镇人)
银行卡流水有异常
遂立即通知其来派出所核实
该男子来到派出所后
民警经过核实
发现
经查:
刘某龙在今年3月将银行卡
借给网上认识的“客服”用于转账
以此获得提成
却不曾想“出借”银行卡的4小时内
竟成为网络犯罪的“帮凶”
警方提醒
不要为一时贪念,就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卡、手机卡等账户出借、出售给他人或帮他人进行转账,不仅助纣为虐,给电信诈骗受害人造成巨大损失,还涉嫌违法犯罪。广大群众要加强自我防范意识,远离电信诈骗陷阱,同时警惕“借卡”“跑分”“刷单”“钓鱼”等情形,不为网络信息犯罪提供帮助!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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