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决定自即日起面向社会广泛征集问题线索,接受群众监督举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三)信函投诉举报:请将相关材料邮寄至渠县司法局(地址:渠县矛调中心2楼,邮政编码:635200)。 (四)码上举报: (一)受理范围主要为公告征集范围中明确的突出问题相关线索。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请依法依规向有关部门提出。已进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程序的,不予受理。 (二)投诉举报问题线索时应注明投诉举报人的有效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沟通联系。对投诉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 (三)投诉举报人应当客观准确反映问题,不得虚构问题线索和夸大事实进行恶意投诉举报;如借投诉举报名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渠县司法局 2025年4月9日
来源:行政执法监督股
编辑:王杜鹃
审核:陈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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