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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渠县居民王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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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峰镇修建医院占地
何日才能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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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渠县政府牵头修建医院,都修了两年了,征占了我家土地,却一直没有赔偿,我想问一下,岩峰镇修建医院占地何日才能赔偿?另外,有没有失地农民社保安置方案? 渠县岩峰镇人民政府 回复 ↓↓↓ 经调查,您反映的问题涉及渠县人民医院岩峰分院建设项目,属县属重点乡镇医疗卫生建设项目,由渠县賨州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建设,位于渠县岩峰镇揽月社区1组、3组,紧临场镇,项目规划占地面积为32.142亩,含耕地面积21.0045亩、林地面积8.3085亩,其他面积2.829亩。 经核实,揽月社区3组部分土地在全国第二轮土地确权中划为耕地属实,但在2020年经三方机构评测认定后被纳入林地范围。自2023年起该项目征地的青苗补偿款已打款到社区账上,因被征地部分居民对耕地变为林地的认定有异议,在走土地性质变更流程,故青苗补偿款统一未作认领,有待征地有关部门进一步核实认定征地土地性质,待变更完成后将由揽月社区发放青苗补偿款。 另外,征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将用于失地农民社保安置资金,相关补偿方案正在县级部门统筹推进中,我镇正积极与有关部门衔接征地事宜。同时,岩峰医院建设项目的失地农民社保安置方案正在县级部门统筹推进中,请耐心等候。
来源:达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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