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渠县

标题: 【賨善普法】典亮生活——一天两则小故事(183—184) [打印本页]

作者: 小格格    时间: 2024-1-17 16:36
标题: 【賨善普法】典亮生活——一天两则小故事(183—184)

183

183/履行不能




小张向小亮购买精密仪器10套,为了节约检验费用,小张和小亮约定:小亮应当将10套精密仪器一次交付小张。但是此后,小亮将10套精密仪器分批交付,小张为此额外支出检验费用1万元。那么,小张能否请求小亮赔偿1万元检验费用?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小亮未依据合同的约定一次性交付,导致小张增加额外检验费用,损害小张的利益,该费用由小亮承担。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一条:

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但是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184

184/法律行为无效


小明自小聪明伶俐、深得长辈的喜爱,故在他成长的过程中,多有长辈馈赠。在小明7岁生日时他的叔叔赠送他一架小提琴,小明未经过他父母的同意,偷偷在好朋友小黄生日时将小提琴赠与小黄,且小明父母事后也没有表示同意。那么小明私自将小提琴赠与好朋友小黄的行为有效吗?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小明不满8周岁,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应该由他的法定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所以小明将小提琴赠与给小黄的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作者: 夜雨微澜    时间: 2024-1-18 21:37
路过
作者: 夜雨微澜    时间: 2024-1-18 21:37
了解
作者: 夜雨微澜    时间: 2024-1-18 21:37

作者: 马姐姐的邹哥哥    时间: 2024-1-21 20:03

作者: 浅秋    时间: 2024-1-22 22:36
路过
作者: 浅秋    时间: 2024-1-22 22:36

作者: 宕渠忆梦    时间: 2024-1-23 21:39
路过




欢迎光临 幸福渠县 (http://qx.dz169.com/) Powered by Discuz! X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