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渠县
标题: “耍酒疯”!渠县这两人酒后冲动,结果…… [打印本页]
作者: admin 时间: 2023-11-14 10:01
标题: “耍酒疯”!渠县这两人酒后冲动,结果……
人们常说“酒壮人胆”

但蜀黍提醒:
酒后胆大也要分事儿
渠县这两人酒后冲动“耍酒疯”
结果:追悔莫及

2023年11月10日23时许
黄某(男,32岁)在渠县临巴镇某KTV
酒后闹事
并将吧台电脑砸坏
目前
违法嫌疑人黄某
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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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11日
渠县公安局渠江派出所
查处一起寻衅滋事案
经查:
2023年11月10日18时许
违法行为人廖某妮
在滨河路某酒吧喝完酒后
到滨河路某汤锅店大吵大闹
并对前来劝阻的服务员进行辱骂和抓扯
目前
违法行为人廖某妮
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attach]1038028[/attach]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喝酒有度
量力而行
醉酒不是闹事的理由
切勿贪杯让自己“醉”上加罪
追悔莫及!
作者: 烟雨淋子 时间: 2023-11-14 16:55
严惩
作者: 天猫 时间: 2023-11-14 18:16
严肃处理
作者: 天猫 时间: 2023-11-14 18:17
点赞
作者: 天猫 时间: 2023-11-14 18:17
多关两天
作者: 天猫 时间: 2023-11-14 18:17

作者: 天猫 时间: 2023-11-14 18:17


作者: 宕渠忆梦 时间: 2023-11-14 22:40
路过
作者: 优秀男人 时间: 2023-11-15 07:02
喝酒误事
作者: 夜雨微澜 时间: 2023-11-15 08:31
路过
作者: 夜雨微澜 时间: 2023-11-15 08:31

作者: 烟雨淋子 时间: 2023-11-15 15:45
酒鬼
作者: 渠县张先生 时间: 2023-11-18 09:08



作者: 先琼 时间: 2023-11-19 06:27
好吧
作者: 马姐姐的邹哥哥 时间: 2023-11-19 19:42
少喝点
作者: 马姐姐的邹哥哥 时间: 2023-11-19 19:43
要有度
作者: 马姐姐的邹哥哥 时间: 2023-11-19 19:43
不可贪杯
作者: 浅秋 时间: 2023-12-5 08:33
路过
作者: 浅秋 时间: 2023-12-5 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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