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渠县

标题: “耍酒疯”!渠县这两人酒后冲动,结果…… [打印本页]

作者: admin    时间: 2023-11-14 10:01
标题: “耍酒疯”!渠县这两人酒后冲动,结果……

人们常说“酒壮人胆”


但蜀黍提醒:

酒后胆大也要分事儿

渠县这两人酒后冲动“耍酒疯”

结果:追悔莫及






酒后滋事,真上“头”!




2023年11月10日23时许

黄某(男,32岁)在渠县临巴镇某KTV

酒后闹事

并将吧台电脑砸坏

目前

违法嫌疑人黄某

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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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上加罪,拘!




2023年11月11日

渠县公安局渠江派出所

查处一起寻衅滋事案

经查:

2023年11月10日18时许

违法行为人廖某妮

在滨河路某酒吧喝完酒后

到滨河路某汤锅店大吵大闹

并对前来劝阻的服务员进行辱骂和抓扯

目前

违法行为人廖某妮

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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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喝酒有度

量力而行

醉酒不是闹事的理由

切勿贪杯让自己“醉”上加罪

追悔莫及!


END



作者: 烟雨淋子    时间: 2023-11-14 16:55
严惩
作者: 天猫    时间: 2023-11-14 18:16
严肃处理
作者: 天猫    时间: 2023-11-14 18:17
点赞
作者: 天猫    时间: 2023-11-14 18:17
多关两天
作者: 天猫    时间: 2023-11-14 18:17

作者: 天猫    时间: 2023-11-14 18:17

作者: 宕渠忆梦    时间: 2023-11-14 22:40
路过
作者: 优秀男人    时间: 2023-11-15 07:02
喝酒误事
作者: 夜雨微澜    时间: 2023-11-15 08:31
路过
作者: 夜雨微澜    时间: 2023-11-15 08:31

作者: 烟雨淋子    时间: 2023-11-15 15:45
酒鬼
作者: 渠县张先生    时间: 2023-11-18 09:08

作者: 先琼    时间: 2023-11-19 06:27
好吧
作者: 马姐姐的邹哥哥    时间: 2023-11-19 19:42
少喝点
作者: 马姐姐的邹哥哥    时间: 2023-11-19 19:43
要有度
作者: 马姐姐的邹哥哥    时间: 2023-11-19 19:43
不可贪杯
作者: 浅秋    时间: 2023-12-5 08:33
路过
作者: 浅秋    时间: 2023-12-5 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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