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1/依法保护个人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五条 处理个人信息的,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征得该自然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公开处理信息的规则; (三)明示处理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 (四)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 个人信息的处理包括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 172/遗赠扶养协议 陈爷爷妻子早逝且没有子嗣,因为担心没有人照顾逐渐年迈的自己,故与小王签订遗赠扶养协议,该协议约定陈爷爷将其房屋赠与小王,小王必须承担陈爷爷生养死葬的义务。后小王拒绝扶养陈爷爷,并将陈爷爷赠与的房屋擅自用作经营活动。 陈爷爷很生气,遂将小王诉至法院要求小王返还房屋。那么陈爷爷可以请求法院判决小王返还房屋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 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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