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被告人彭某在未办理咖啡因购用证明的情况下,以海外代购形式购买了2袋2千克的咖啡因,共花费1083元,并申报商品信息为“保健食品”,由英国寄往国内。同年9月,彭某以相同方式再次购买5袋10kg咖啡因,共花费5356元。2021年10月,彭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并扣押5袋咖啡因。随后,仙桃市检察院以走私毒品罪向仙桃法院提起公诉。
来源:宕渠青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