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渠县
标题: “月入过万”?同学,这样的“兼职”做不得! [打印本页]
作者: 小言言 时间: 2023-6-28 08:46
标题: “月入过万”?同学,这样的“兼职”做不得!

宋同学是一名18岁在校中学生
他加入了一个专门招聘网络兼职的QQ群
使宋某对该群发布的“兼职”很是信任

(“群主”的QQ)
随后
群主发来“某公司的退款公告”
以及一串电话号码
要求宋同学使用自己手机
以50个电话号码为一组进行群发
每组发送成功将获得150元报酬

(“通知”系骗子伪造,广撒网引诱受害者上钩)
以及公安机关的传唤......

根据相关法律条款,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作者: 我心永远 时间: 2023-6-28 15:09
路过
作者: 仙仙罗先琼 时间: 2023-6-28 23:20


作者: Dy520 时间: 2023-6-29 00:09
收到
作者: Dy520 时间: 2023-6-29 00:10
感谢分享
作者: Dy520 时间: 2023-6-29 00:10
点赞
作者: Dy520 时间: 2023-6-29 00:10
可以
作者: Dy520 时间: 2023-6-29 00:10
安排
作者: 朝天椒 时间: 2023-6-29 02:05
路过
作者: 先琼 时间: 2023-6-29 08:12
收到
作者: 渠县张先生 时间: 2023-6-29 10:18



作者: 仙仙罗先琼 时间: 2023-6-30 21:48


作者: 先琼 时间: 2023-7-2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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