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李在妻子去世后一直未再娶,希望能收养一个孩子陪伴自己。此时,隔壁村有一对夫妇因为生活困难,无力抚养他们的一对子女,正在寻求收养的人家。男孩8岁,女孩3岁,由于老李只有37岁,与女孩仅相差34岁,老李只能收养这名8岁的男孩。收养后,老李到民政部门进行了登记,并给小孩起名为李向阳,希望男孩可以健康快乐成长。请问,无配偶者可以收养异性子女吗?
150做好事可以要求报酬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