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震慑交通违法行为
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
渠县公安交警将持续曝光交通事故
交通违法典型案例
希望驾驶人进一步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自觉遵章守法,安全文明驾驶
近日,宁某驾驶川SL***6号小型轿车行驶至达州市渠县天星街道五井西路政务中心路口时与横过斑马线的行人相撞,致行人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宁某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宁某未让行负事故全部责任。
交警提示:
机动车行至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灯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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