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渠县

标题: 严惩酒驾,渠县这22个人上榜,来看看有没有你认识的? [打印本页]

作者: 小言言    时间: 2023-4-10 09:20
标题: 严惩酒驾,渠县这22个人上榜,来看看有没有你认识的?







     为有效打击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全力遏制因涉酒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渠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高度重视酒驾的查处工作,将其列入常态化工作予以严厉打击,不定期、不定时在人员密集场所开展酒驾统一查处行动。



喝酒本无过

但酒后驾车则是大错特错

酒驾、醉驾轻则罚款扣分吊销驾驶本

重则车毁人亡害人害己

为提高震慑力度

现对酒驾违法人员进行统一曝光!

三月酒驾违法曝光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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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酒驾驶

饮酒驾驶为机动车驾驶人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

 

醉酒驾驶

醉酒驾驶为机动车驾驶人酒精含量大于等于80mg/100ml。

 



饮酒驾驶


 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机动车驾驶证,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望广大驾驶员吸取教训

摒弃侥幸思想

切实做到酒后不开车

安全文明驾驶!




作者: 夜雨微澜    时间: 2023-4-10 12:23
路过
作者: 马姐姐的邹哥哥    时间: 2023-4-11 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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