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5 我总是接到骚扰电话 故事 现在人们对手机的依赖越来越重,联络、旅途、支付的记录都储存在手机,因此个人隐私泄露的风险也逐渐增大。小李最近感到很烦恼,自从下载了某APP后,自己总是时不时的收到贷款或者推销的骚扰电话, 甚至在半夜被吵醒,小李怀疑是某APP把自己的个人信息非法提供给其他人了,小李想要维权,却不知道自己是否可以维权,法律对泄露公民信息的信息处理者是否会有所处罚? 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八条 信息处理者不得泄露或者篡改其收集、存储的个人信息;未经自然人同意,不得向他人非法提供其个人信息,但是经过加工无法识别特定个人且不能复原的除外。 信息处理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其收集、存储的个人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篡改、丢失;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个人信息泄露、篡改、丢失的,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按照规定告知自然人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126 我还可以收利息吗? 故事 小阳的母亲生病住院了急需做手术,但小阳一时之间拿不出10万块钱,后经人介绍小阳向小明借了10万块,签好借条后小阳就收到了钱款,但是小阳却发现自己只收到了9万5千块,于是小阳便去找小明理论,小明却说扣掉的五千块钱是利息。小明的做法是否是法律允许的? 同样是借贷问题,小高把钱借给了小花,但是事后才想起自己忘了和小花约定利息,小高担心自己会收不到利息,于是来法院咨询相关问题。 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来源:渠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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