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 (试行) >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7号)规定,“纳税人次年需要由扣缴义务人继续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于每年12月份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并报送至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未及时确认的,扣缴义务人于次年1月起暂停扣除,待纳税人确认后再行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即:2022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纳税人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确认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具体怎么操作?一起来看看吧~~
进入待确认扣除信息界面,点击“可确认”核对信息。 情形1 情形2 2023年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有变动,需对已填写的信息进行修改的 如:需要修改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申报方式、扣除比例、相关信息等。在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界面确认界面,点击“修改”后进入修改页面。 情形3 2023年不再享受专项附加扣除,需要删除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的 如:2023年不再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在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界面确认界面,点击 “删除”——“确定”。 情形4 2023年需要新增专项附加扣除项目的 如:2023年新增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先对已有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进行确认;需要新增的,则点击APP首页——“专项附加扣除填报”。 进入填报界面,选择“子女教育”,选择扣除年度“2023”,再将相关信息录入即可。 情形5 2023年首次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直接选择APP首页的“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进入填报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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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中国税务报微信综合个人所得税APP、上海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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