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
一女子跳河轻生
险些酿成悲剧
渠县公安民警及时赶到救援
将女子从死亡线上拉回来
阻止了悲剧的发生
12月4日10时许
渠县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称
在渠县东城金岸凤凰河堤处
有一女子轻生跳河
接警后
天星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往现场紧急救援
民警赶到现场发现
跳河轻生女子身子已沉入水中
河水已漫过其大腿处
随时有沉入河底的危险
[attach]979522[/attach]
情况危急
赶到现场的民警袁鹏、陶圣
无暇顾及天气的寒冷
迅速脱下身上的外套
跳入冰冷的河水中
在岸上同事们的接应下
在众人的合力下
将该女子救了上来
[attach]979523[/attach]
[attach]979524[/attach]
带队出警的副所长袁鹏说
“接到指令后我们很快就赶到了事发地点
当时跳水轻生女子离岸边约有十米的距离
根本没多想就跳了下去
民警陶圣和我都较为熟悉水性
好在轻生女子穿的羽绒服
浮力也减缓了下沉的速度
帮助我们争取了更多的救援时间”
原来
该女子今年23岁
因近期发生家庭纠纷
遂产生轻生念头
所幸救助及时
目前她的身体已无大碍
[attach]979525[/attach]
[attach]979526[/attach]
警察蜀黍想提醒大家
在生活中难免碰到不顺心的事
解决方法有很多
选择轻生是最不理智的一种
生命只有一次
请好好珍惜
素材来源:渠县公安
欢迎光临 幸福渠县 (http://qx.dz169.com/) | Powered by Discuz! X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