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渠县

标题: 男子用不明液体泼洒路人,警方通报 [打印本页]

作者: 小格格    时间: 2022-11-14 18:17
标题: 男子用不明液体泼洒路人,警方通报


“西安莲湖公安”微信公众号14日消息,近日,网传“男子用不明液体泼洒路人”事件发生后,西安市公安局莲湖分局立即开展调查,于2022年11月13日将两名违法人员查获。


经查,2022年11月12日21时许,贾某(男,22岁)无证驾驶摩托车搭载程某(男,15岁)行至安远门附近时,程某为寻求刺激,无事生非,用瓶装饮料泼洒行人,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分别对贾某、程某处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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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四川交通广播




作者: 杨哈哈    时间: 2022-11-15 03:12
道德败坏
作者: 杨哈哈    时间: 2022-11-15 03:12
不配做人
作者: 杨哈哈    时间: 2022-11-15 03:17
都22岁了还不懂事嘛?
作者: 杨哈哈    时间: 2022-11-15 03:18
真是脑壳有包
作者: 马姐姐的邹哥哥    时间: 2022-11-16 16:03
应该惩罚
作者: mengyuan    时间: 2022-11-26 07:34
这种引起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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