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渠县

标题: @企业、个体户 这些费用可以缓缴 不收滞纳金 [打印本页]

作者: 小言言    时间: 2022-10-8 18:59
标题: @企业、个体户 这些费用可以缓缴 不收滞纳金

关于缓缴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公告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2年第29号

为减轻企业、个体工商户负担,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现就缓缴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应缴纳的《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行政事业性收费缓缴清单》内收费项目,自应缴之日起缓缴一个季度,不收滞纳金。

二、《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行政事业性收费缓缴清单》包括耕地开垦费、污水处理费等14项收费(具体项目见附件)。

三、各地区、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本公告要求,切实落实缓缴政策,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特此公告。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2年9月28日

附件: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行政事业性收费缓缴清单


编辑:陈玉洪



作者: 杨哈哈    时间: 2022-10-9 07:12
路过
作者: 马姐姐的邹哥哥    时间: 2022-10-9 16:43

作者: 夜雨微澜    时间: 2022-10-12 09:15
路过




欢迎光临 幸福渠县 (http://qx.dz169.com/) Powered by Discuz! X3.3